保存者生平或保存團體創立沿革 排灣族陶壺(三地門鄉)保存者雷斌(Masiswagger Zingerur,瑪斯斯格• 金路兒)1972年生於屏東縣內埔鄉。1990年左右,雷斌的父親雷賜(Umas Zingrur,巫瑪斯•金路兒)開始嘗試製作陶壺,雷斌在耳濡目染下,與父親一同學習。雷斌高中念書時選擇雕塑組,學習當代的陶藝製作技法,如拉胚、灌膜、上釉及燒釉等。雷斌退伍後,正式投入原住民族陶壺的工藝研究,透過考古學文獻與實地調查,請教阿美族、達悟族族人關於製陶的方法,並參考其他南島語族的製陶技法,開始著手從事陶藝創作。雷斌自學多年後,其技藝臻至成熟精湛。
雷斌製作陶壺的傳統,在技術層面是受其父親雷賜的影響。陶壺製作過程有捏塑、土板、土條等三種技法。燒製過程中,南島語系裡有半穴式和平地式的燒法。雷斌認為排灣族傳統應使用半穴式,在地面凹槽以石材堆疊,並以枯枝、樹葉等燒出高溫,讓石材保溫。此外,須先把要燒製的陶壺放在高溫區域周邊,讓水分逐漸蒸發。穴中爐火待有一定的溫度後,須放第二次的薪柴,再將陶器逐步放在高溫區域的中央,越大型的要靠中間擺放,周邊再以小件的陶器堆疊。堆疊好後,於薪柴外層放置稻草、節芒、蘆葦等,並以蘆葦草、小米梗、竹片等碎材放在薪柴與陶器中間。雷斌的陶壺與其他部落內的陶壺工藝家最大的差異,是他所選用的陶土,全部都是從山上用麻袋挑選後運回至工作室後,再進行過篩的動作把石頭和雜質分離。此外,製作陶壺的過程中完全是手工拉坏,做壞了只能重來。燒製陶壺是唯一使用電窯的部分,依循古法,將陶壺上色並使用龍眼木慢慢地煙燻著色 。
台灣在6000年前就有陶器的製作在遠古時是屬於頭目或貴族的流通財產,陶壺在排灣族的社會文化中扮演地位的象徵為傳家、分家的重要信物、婚禮時重要的聘禮、傳統信仰中的祭器、生活器皿等,排灣族人視陶壺是一個生命體用圖紋表徵了社會氏族及等級之分,用途分為祭祀、聘禮、釀酒用,種類有公壺、母壺、陰陽壺,最早期的陶壺是沒有任何的紋式的圓形壺,進而演變成帶有簡單太陽紋式的圓形平底壺、蛇紋的菱形壺、圈足壺,陶壺必須放置於家屋內最神聖的地方,即正廳的陶壺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