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和藝苑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的相關認定基準。該團體在南管音樂領域具有豐富知識,能夠正確體現南管音樂文化形式,並具有重要性和代表性。他們積極傳承南管藝能,並在文化脈絡下扮演適當的角色,長期參與南管的演出、教學,並與其他南管館閣互動交流,被認定為傳統表演藝術-南管音樂保存團體。
據林茂賢教授研究調查指出,廣義的南管指中國南方語系之音樂,它也有五音、絃管、南音、南樂、郎君樂、郎君唱等名稱。南管樂曲分有指、譜、曲三類,「指」又稱指套,即套曲,為有譜、有詞、有人物故事可供演唱之內容者。「譜」指樂器演奏曲,「曲」又稱唱曲,即散曲,為供演唱之單曲。唱詞發音以泉州土腔為主,少數曲子以北方話演唱,俗稱「南北交」。 以南管之發展言,東晉五胡亂華,北方中原民族大舉南遷避禍,中原文化逐因而傳入福建閩南泉州一帶;及至唐末經王審知兄弟的推行,並吸收唐代大曲部分精華,與當地音樂結合,逐漸形成「南管」樂曲。宋朝王室為躲避金人,政治經濟南遷,因福建泉州是對外最早的港口,商船雲集,人口增加,文化日趨興盛,民間娛樂場所應運而興,於是一般藝人及愛好南音之士,逐競相創作新詞,使南音的內容更加充實。 元朝時,文人加入戲曲創作,南管一方面吸取元曲之內容,一方面模仿其風格從事創作。及至五大傳奇《琵琶記》、《荊釵記》、《白兔記》、《拜月亭》及《殺狗記》產生後,更豐富南管曲文。此外各地聲腔亦為南管所吸收、融合。 台灣南管由閩南傳入,最初流行於澎湖地區,其次為嘉義,繼而彰化鹿港一帶,相繼設館,聘請南管藝師傳授唱曲及樂器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