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正宏從小跟隨父親吳文生習藝,接受泉州派傳統「車做」的完整養成訓練;長年持續從事傳統陶瓷製作,尤其腳踢轆轤製陶法,並已具備大磁手之技藝;熟知登錄項目之流派知識,並充分掌握相關工序、工法等技藝,正確體現該文化表現形式。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第 1 款條件「熟知並能正確體現該登錄項目之知識、技藝及文化表現形式」。吳氏長期參與各項陶藝推廣活動,除傳授技藝予其子吳明儀,並培育多位陶師,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與意願。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第 2 款條件「具該登錄項目之傳習能力及意願」。吳氏是泉州晉江磁灶第23代傳人,家傳淵源深厚,是鶯歌當地堅持傳統手工製陶重要耆老,為晉江磁灶陶藝流派文化脈絡下之適當保存者。符合《傳統工藝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4 條第 3 款條件「在文化脈絡下為適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