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藝精湛,動物花草均栩栩如生,作品造形流暢中帶有樸拙的趣味,構思取材、圖案佈局俱見巧思,具藝術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具有藝術價值者」之登錄基準。
品均以傳統工具雕造而成,技法遵循廟宇傳統,時而突顯臺灣本土風格,具特殊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2目:「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之登錄基準。身三峽,曾受簡志仲師傅啟發,在地拜藝,藝術生活依附於三峽祖師廟,石雕作品與廟宇之藝術聲譽共生共榮,具地方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之登錄基準。自幼投身地方廟宇石作雕刻,精通並能體現石雕傳統藝術,且堅持以傳統技法施作,作品圓熟,具藝術及文化傳承價值。從事傳統廟宇石雕50年,三峽祖師廟許多石雕多出其手,為今當地碩果僅存之石雕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