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彩雲工藝師從七歲開始跟著母親學習編織藺草技藝,小學畢業後並未繼續升學而即以編織藺草工作為主業,學得一手精湛技藝,從藺草備料開始的析草、揉草、鋪草等都非常純熟細膩。 劉彩雲工藝師對於藺編技藝的教學工作亦多所著墨,多年來在山腳國小、致民國中、聯合大學工設系學生常有教學工作,甚或在台南藝術大學材質創作與設計學系連續三年均有開設藺編課程,劉彩雲工藝師亦為藺編技藝教學群師資之一,所已對傳統藺草工藝存與傳承貢獻良多。
苑裡藺草編織的起源,相關文獻有不同的見解,「苑裡藺草編織」與「大甲蓆帽」,這兩者名稱的爭議,自昭和十年(1935年)台灣總督府在台北舉辦「臺灣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博覽會」起爭論迄今(張仲堅,2010)。有研究者認為,以今日的行政區劃分,爭論往昔產業形成名義,易陷入狹隘的地域觀念,恐也不符合歷史事實(張仲堅,2002);然而,致力於地方知識建構的人類學者紀爾茲認為,文化詮釋興起一種轉變,應從人類生活起居過活的行動中去建構文化的多樣性,並應將社會從編織到巨大的因果中轉變為安置於當地人的認知建構中以求解釋(2002,楊德睿譯),於是建立當地人所屬的語彙而非他人的詮釋來建構屬於在地的地方知識有其重要性。此外,近來年隨著臺灣於1990年代興起的社區總體政策的推動,由下而上的地方意識逐漸蓬勃發展,苑裡帽蓆界及文史工作者多年來也積極為苑裡藺草編織產業奔走正名,主張藺草產業不應再統稱為「大甲蓆帽」,而應建立「苑裡藺草編織」的發展脈絡與獨特性。本調查研究的文獻探討將在建立地方知識的基礎上,嘗試從相關文獻及調查報告等史料,梳理苑裡藺草編織的獨特性,並佐以此次調查研究的訪談採集發現,探討苑裡藺草編織的源流與工藝發展歷程。是為維持家計而習得此項技藝。然而隨著時代變遷,手工傳統技藝逐漸沒落,因深感可惜與不捨,決定【藺起爐灶】重新投入藺編的領域,以創新的工藝,讓藺草編織展現不同的藝術價值。保持具有的傳統編織技法,壓一、壓二、揀花圖案變化、增減支、起底至收邊編法、注入新的元素、從橫編創出直編法、從傳統平面作品創出立體一體成型作品,並結合中國結元素,創作突破性的藝術品,展現出傳統藝術的實用性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