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英女士具備出色的恆春民謠演唱技藝,能夠表現恆春民謠的六大調。她的表演技巧優秀,唱作俱佳,並且這些表演都是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即興演出的。她不僅具有深厚的知識和技藝,還能正確體現恆春民謠的特色,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款的認定基準,即具有代表性。
此外,陳英女士不僅在恆春民謠的教育和推廣方面積極參與,並且致力於傳承和演出工作。她不吝於分享自己的知識和經驗,並且在傳承過程中加入了創新元素,提攜後進,符合「傳統表演藝術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2款的認定基準,即具有傳習能力和意願。這些努力和貢獻使得她在恆春民謠的領域中具有卓越的地位。
民謠是民間自然產生的歌曲,作者往往不詳,內容大抵是描述日常生活與表露喜怒哀樂的情懷。以情歌、勞動歌、祭祀歌為主,因為是集體創作,故帶有濃厚的民族情感及鄉土氣息。恆春民謠屬福佬係民歌的「地方性民歌系統」。蘊含豐富的民俗現象與廣泛的恆春半島語言特色,更能突顯出南台灣多元的風貌與文化遺產,也流露出一般平民百姓的心聲與生活型態,這些來自民間的聲音,是最真的生活寫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