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是指男丁,在社寮自古就流傳吃丁酒的民間習俗活動。吃丁酒活動每年的農曆元月十六日在紫南宮廣場舉行。吃丁酒原本意思是說,在去年元宵節到今年元宵一年當中,如果社寮紫南宮轄區之五鄰人家有出生男丁的話,在元月十五日的元宵節,必須以閹雞整隻祭拜土地公,祭拜閹雞不限於一隻,拜到十六日早上時,廟祝會將雞頭冠及尾椎部份肉切下,由出丁的人帶回。其餘大部份的雞肉仍留在廟裡,以供社寮信徒吃雞酒饗用。
由於一年中總會有好多家出丁,因此雞肉是不少的,而如果生女就以豬肉塊祭拜,一併連同雞肉烹食。此五鄰每戶至少抽籤一位人手擔任十六日那天的義工,工作是將雞肉烹煮或清洗煮菜等是廚事的工作,也有抽中正月丁就負責十六日廟口登記借金或書寫等工作,也有是作搭棚架、打掃廟埕等不一,但就是一戶至少一人於當日協助元宵吃丁酒工作。據紫南宮委員告知,數十年前吃丁酒僅止於信徒人數,正巧吃丁酒當日來了數部進香的遊覽車,適為中午時分,信徒正好將要享用閹雞等貢品,委員們認為進香團遠道來訪應盡東道主作客之責,遂邀請進香團用餐,因香客人數多不敷食用,只好由客人先用,信徒等晚上再來聚餐。也由於紫南宮吃丁酒借金靈驗事蹟一再傳遍各地,從最早的桃、竹、苗地區,到如今的全台各地,香客不下數十萬人。信徒出丁所祭拜之雞隻已不足供應香客,每年只好向外購買雞肉充數,吃丁酒因而改在中午辦理,以便利當日參拜之香客享用吃雞酒熱鬧民俗活動。據廟委員告知,民國九十年所購買之丁雞有六千斤,九十一年更高達八千斤。九十七年預估高達12000斤雞酒及2200斤的素食,參與吃丁酒人數將突破單日五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