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於清領時期,相傳當時大甲居民每隔12年便會前往福建湄州祖廟朝天閣進香,因規模不大、參與人數不多,且12年才舉行一次,並未引起注意。日治時期,臺海交通中斷,進香受阻,乃改往北港朝天宮進香;初期,參加人數約40人,其後隨著時序進展、政經發展與媒體效應,規模逐漸擴大,參與人員不再局限於大甲、大安、外埔和內埔(后里)的「大甲53庄」信眾,至1980年代人數已高達10餘萬人,成為全臺最知名的媽祖進香活動。其時,國內媒體大肆報導大甲媽祖前往北港「謁祖進香」或「大甲媽祖回娘家」之事,大甲鎮瀾宮認為此說易遭誤解為「大甲媽」是分靈自北港朝天宮,於是決議將「北港進香」改為「遶境進香」,將「刈火」改為「添火」,惟此舉卻引起雙方誤解。此時,新港奉天宮適時表明歡迎大甲媽祖到新港進香,加上1987年鎮瀾宮組團前往湄洲朝天閣迎回祖廟媽祖神像,隔年又前往港里天后祠迎回聖父母神像,於是自1988年起取消前往北港進香與刈火,轉往新港奉天宮遶境進香。
其傳承顯現媽祖信眾所尊崇之悲天憫人、撫慰人心等共同價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第2款第1目:「風俗習慣之歷史傳承與內容顯現人民生活文化典型特色者」之指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