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珠之花燈工藝能從傳統中結合現代創新,既具造型燈藝之美,又適於居家生活美化,以及公共藝術與裝置藝術,具藝術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目:「具有藝術價值者」之登錄基準。
保存傳統製作精神之餘,亦能研發各種新材料及工具,創新花燈製作技法而不失傳統工藝的美感特質,具特殊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目:「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之登錄基準。
除製作傳統花燈之常見題材外,積極導入現代主題,並配合節慶讓花燈工藝融入現代生活,增加在地元素,多年來參與國內外花燈展,在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份量,作品頗有傳統藝術領域價值及地方色彩,具地方性。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3目:「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之登錄基準。
薪傳不輟,創作教學並行,在推廣教學方面有其成果與貢獻。且能編印教材供學員使用,對花燈工藝的記憶保存與推廣,深具正面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