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北路2段171號建物,位處昔日大稻埕太平町北段,建物最早登記於大正12年(1923),為三幢合建的二層樓紅瓦磚造店鋪之一。1955年,建物由來自福州的廬山軒陳誠祿(祿官司)買下,經改建後經營家族佛具塑像店鋪迄今,後再經1967年增建而成現貌。
廬山軒為清代福州陳清彪所創(子陳元齡),為福州、南洋地區活耀妝佛司傅,日據時期曾在台短暫發展,光復後第三代傳人陳誠祿再度來台經營,以承接木雕或廟宇神像製作、修復工作為主。本建物為廬山軒妝佛工藝司傅工作及生活的空間場域,其粧佛雕刻藝術之延續,足為大稻埕地區傳統佛具行業匠藝傳承的歷史見證。
廬山軒原為2樓住宅建築,其立面表現相當簡潔,外觀帶有濃厚的現代主義風格,以簡單的線腳收邊做為建築裝飾,2樓立面開窗為三扇長形方窗,採光機能良好。外牆立面材料採用黃色釉面磚,牆面立柱基腳採用灰色洗石子裝飾材。